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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账户建立及学习成果存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4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吉电大校发〔2016〕39号  


 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账户建立及学习成果存储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县站,校内有关部门:
  5月10日,国家开放大学正式批准我校成为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试点建设单位(附件1),这标志着我省学习成果积累、认证和转换工作进入试点阶段。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统一部署、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创新发展”的原则,现在全省电大系统启动“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账户建立及学习成果存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建立学分银行账户;
  2.存储学习成果。
  二、工作方式
  1.对于国家开放大学在籍学生
  目前,国家开放大学已将在籍学生基本信息从教务管理系统导入学分银行信息平台(学习成果转换管理网http://cbouc.ouchn.edu.cn/)并为其建立了学分银行账户,各级电大需组织在籍生核对本人信息、完成账户激活及学习成果存储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2)
  2.对于各类非学历培训人员
为发挥学分银行服务于终身教育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各级电大组织的社区教育、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教师培训、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等各类培训人员均可建立学分银行账户,存储各类学习成果。(具体操作见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学习成果积累、认证和转换工作在我省电大系统还是新生事物,处于试点阶段,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管理平台也处于刚刚运行阶段,希望全省各级电大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各单位上报学分银行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4)。
  2.各级电大要加强对学分银行理念、价值的宣传,吸引更多的人员建立学分银行账户,积累学习成果,推进试点工作。7月底前,要完成在籍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激活学分银行账户的工作,省校会定期检查业务开展进度。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长虹
  联系电话:0431-85379232
  QQ群:514817193

附件1:《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成果认证分中心(认证点)评审结果的通知》

附件2: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账户激活及学习成果存储操作指南

附件3:国家开放大学学分银行账户建立及学习成果存储操作指南

附件4:学分银行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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