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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摘要)

发布日期:2015-05-06    浏览次数:

摘自:吉老联字【2014】2号文件

一、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计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确定。

三、上述规定执行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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