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关于廉洁过好 “中秋节、国庆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05日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廉洁过好“中秋节、国庆节”的通知

2014年09月05日

各党支部、部门:

  为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和省高校纪工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四风”,现将廉洁过好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的有关纪律通知如下:

  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等活动;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事宜、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学校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遵守纪律,督促落实。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举报电话:85379211

  举报邮箱: dwgzb@jlrtvu.jl.cn

版权所有:吉林开放大学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