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对中层干部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成效、作风表现等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23〕16号)和《吉林开放大学干部考核工作办法》(吉开大党发〔2023〕5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核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分级分类、简便有效;
(六)考用结合、奖惩分明。
二、考核对象及组织机构
考核对象为学校全体中层干部。考核机构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评工作。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宏韬 徐国成
副组长:王德龙 高 歌 吴 限 杨福民 孙 利
成 员:陈佩峰 于澜涛 朱铁峰 王 镪
三、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开始,2024年3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学校党委统筹安排。
四、考核内容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突出贯彻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推进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落实“质量提升”“科研驱动”“人才强校”“信息化领先”战略,构建服务全省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实际成效,重点考核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抓工作落实情况、担当作为和廉政准则情况,注意了解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安全稳定责任制和巡视整改等情况。
1.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2.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3.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4.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党组织书记的工作实绩,首先看抓党建工作的成效,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实绩应当加大抓党建工作的权重。
5.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考核方法
(一)书面述职。对照考核内容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报告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岗位职责和本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实绩和经验体会、创新和特色,重点总结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分析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出今后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总结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作风建设整改等方面的情况;党组织书记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要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会议述职前一周,学校党委统一将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在校园网上公示。
(二)会议述职。部门负责人在学校干部年度述职考核会议上进行集中述职,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会人员范围包括学校领导、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教师、群众代表。
(三)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用学校领导评价、处级干部互评、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干部年度述职考核会议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测评表分为三类,校领导填写A类表,中层干部填写B类表,其他人员填写C类表。测评结果=A×0.3+B×0.35+C×0.35。
(四)优秀等次名额核定及人选确定。学校年度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优秀等次的名额和比例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吉人社明电〔2023〕16号)要求确定,同时根据岗位类别由学校统筹考虑。中层干部优秀等次人选在民主测评基础上,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确定。在学校党委开展的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结果公示。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考核结果运用
坚持考用结合,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干部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等的依据。
(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嘉奖;在岗位晋升、职称评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连续三年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二)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奖金、晋升工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三)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改进;
2.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3.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4.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下一考核年度内不得晋升岗位(职员)等级;
5.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
(四)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2.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3.向低一级岗位(职员)等级调整;
4.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
5.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可以按规定解除聘用(任)合同。
(五)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得增加薪级工资;
2.相应核减绩效工资;
3.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职员)等级的任职年限,连续两年不确定等次的,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效不明显的;
2.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拈轻怕重、患得患失,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的;
3.工作实绩不突出的;
4.组织领导能力较弱,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
5.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6.其他原因不宜确定为优秀等次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4.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七、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遵照考核工作原则和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全体参加考核工作人员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要正确对待自己和别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2.考核组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执行考核程序,掌握考核标准,遵守考核纪律。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请按照规定格式排版,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装入个人档案,一份装入干部档案(不需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符合考核条件人员须认真填写。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意见”栏,由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和考核等次。“本人意见”栏由被考核人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栏及“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签署。
八、有关说明
1.校外挂职干部的考核,挂职时间未满半年的,参加学校考核;超过半年的,由学校与挂职单位商定。
2.驻村干部的考核,由学校与包保村所在地党组织共同负责。
3.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4.女干部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等次。
5.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6.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九、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共吉林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