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干部工作 > 正文
关于选派干部到边境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14:00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积极推动产业发展,着力改善边境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从省直部门(单位)精准抽调干部到边境村工作的方案》和《关于选派干部到边境村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现从全校范围内选派2名优秀干部到边境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踏实肯干,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2.必须为在编在岗人员,职务、级别、职称、年龄等不作硬性规定,严禁选派工勤人员、临时工作人员;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作风过硬,群众评价好、认可度高,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工作职责

选派干部在乡镇党委和村两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村情实际,积极发挥部门优势、行业优势、专业优势,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充分挖掘本村各种资源,采取精准有效举措,因地制宜推动边境村发展,助力实现人气集聚、兴边富民、稳边固边。

三、选派方式

选派工作采取个人报名、部门推荐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部门要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推荐合适人选,个人自愿和部门推荐的人选,请于313中午下班前将填写好的《吉林开放大学选派边境村干部推荐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发到党委组织部工作邮箱jlddzzb@126.com,纸质版本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党委组织部

四、有关政策

1.选派优秀干部到边境村工作,是干部成长锻炼的重要平台,是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途径,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对勇于担当、善于攻坚、表现突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使用、优先晋升职级职称、评先评优优先考虑,旗帜鲜明予以表扬表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详见《关于选派驻村干部的通知》(吉开大党发〔202343号);

2.选派到边境村工作的干部由省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省边境村工作专班负责业务指导,县乡党委和派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在确保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下,对食宿、在村工作时长等方面不作硬性规定,选派干部两年一轮换。同时,参照驻村干部标准,落实相关待遇。

五、工作要求

1.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年轻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的重大意义,心系国之大者,勇于迎难而上,知重负重,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壮筋骨、见世面、长才干,积极踊跃参与到兴边富民行动中来,努力提升服务开放教育发展的本领;

2.基层党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选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于本通知发布当日,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部门所有干部职工,通过会议、谈话等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动员,讲清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的重要意义,讲清学校党委提出的激励措施,鼓励他们积极报名并主动承担部门推荐的责任,积极向组织推荐合适人选

3.推荐报名结束后,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择优选派,并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报送省委组织部审

4.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党委组织部咨询(任慧超,办公电话85379261


中共吉林开放大学委员会

2024312


版权所有:吉林开放大学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