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 林 开 放 大 学
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激励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吉人社发〔2022〕9号)精神,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且聘任相应级别岗位满三年、拟晋升上一级职称(含晋二、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已参加年度正常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不再单独激励。已享受2022年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提前一年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政策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评聘原则
本次职称(岗位)申报评审工作是落实我省抗击新冠疫情有关政策,给予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一次参评机会,评审将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能力水平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贡献,切实做到把品德好、能力强、业绩优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出来。
三、指标数额
省人社厅综合考虑2022年各地区、各行业抗疫一线人员总量、疫情轻重程度和评聘结合单位岗位数量情况,我校可择优向省人社厅推荐不超过2人。
四、推荐方式
按照个人自愿申报、学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拟推荐人选须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对照本通知“申报范围”要求的条件,综合自身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现实表现以及业绩成果等自愿申报。
(二)组织推荐。由学校综合申报情况择优织织推荐,确定拟推荐人选,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工作程序
(一)填报材料。
申报人员应填报如下内容:
1. 申报人员在《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一览表》(附件1)或《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附件2)或《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级岗位激励评审一览表》(附件3)中选择符合自己的一览表填写。
2. 学校根据推荐人员情况填报《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汇总表》或《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二、三级岗位激励评审汇总表》。
以上填报材料、公示结果证明及推荐报告等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逐页盖章)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吉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规〔2021〕2号)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
(三)结果公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发文和聘任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加强政策宣传,让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知、尽知,有序推进推荐申报工作。
(二)认真组织。组织人事部门要周密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指标分解,做好人员推荐,将疫情防控期间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院感防控、宣传报道、心理疏导、在校学生管理、核酸检测(验)、药品生产研发、志愿服务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等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确保推荐人选叫得响、靠得住、过得硬。
(三)按时申报。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3年1月17日。
联系人:组织人事处 董伟宁。
联系方式:85379226,13844013800。
邮箱:3530132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