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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8-05-23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吉电大校发〔2018〕31号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做好学校项目库建设和专项预算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增强项目规划性和时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安排预算的项目统一纳入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需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

  第二条   项目库管理原则:

  (一)保证重点、突出特色。申报项目要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为依据,以“保障日常运行,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内涵发展”为基础。

  (二)分层设立、分级管理。学校财务处按照财政厅项目库申报要求和项目类别,设立总项目库。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设立子项目库。

  (三)择优排序、滚动管理。项目库项目按照规范程序进行申报审核,按需排序,及时入库,定时清结,滚动管理。

  (四)全程监管、追踪问效。要建立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运用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项目库设立与管理

  第三条  项目库分为学校总项目库和各归口管理部门子项目库。子项目库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按项目类别设立。

  项目使用部门提出需求申请,经使用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归口管理部门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按项目需求进行可行性论证、编制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报归口管理部门分管校领导审定,形成子项目库,统一报送财务处汇总,最终形成总项目库。

  总项目库由财务处统一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立项,并根据学校发展和资金情况安排实施计划。

  第四条  子项目库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设立。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学历教育)项目由教务处管理;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非学历教育)项目由培训处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由远程教育技术中心管理;图书资料建设项目由数字图书馆管理;基建维修类项目由后勤安全处管理;科研类项目由科研与规划处管理;设备采购类项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管理;其他项目类别由提出项目使用的部门归口管理。

  第五条  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设立应包括申请理由、项目内容、立项依据、实施主体、支出范围、实施周期、预算明细、绩效目标等内容,并由项目使用部门和归口管理部门协同填报项目申报书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作为项目审核和管理的依据。根据财政有关要求,基建维修类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公司出具预算明细。

  第六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年度更新子项目库,新增项目按设立程序上报总项目库,延续项目按立项时核定的分年度预算逐年编报。

  第七条  总项目库应按年度及时更新和清理,做好项目的滚动使用。

  第三章  项目实施

  第八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材料,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办理政府采购相关事宜;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结算。

  第九条  项目使用部门依据立项决议,起草采购合同,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项目使用部门负责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第十条  项目列入年度预算后,相关部门需及时组织实施,应当年内实施完毕。

  第四章  项目绩效与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将项目绩效结果作为加强项目管理和申报以后年度项目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8年5月16日      

吉林开放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