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公积金卡的通知
2013年01月05日
根据吉林省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我校为职工统一办理了公积金龙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积金龙卡功能:
1.查询:本人可持卡在建行柜员(ATM)机随时查询公积金账户资金缴存及余额情况。
2.支取: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持住房公积金龙卡及规定的提取材料到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核同意后,中心将支取款项转入个人住房公积金龙卡,由本人自行支取。
3.储蓄:同普通储蓄借记卡。
4.拓展:为减少现金支付量,我校公积金卡日后将用于校内午餐补助和津贴补贴等个人收入的发放。
二、补充说明:
1.请及时持密码函到建行柜员(ATM)机或柜台办理密码修改。
2.此卡可享受12个月的免费短信提示,期满后服务费3元/月。如需取消可发送短信“QXZH#账户后四位”到95533。
财务处
201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