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7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
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已经启动,为科学、规范、全面地完成我校预算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编制要切实做到全面真实,应收尽收;支出预算编制要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不虚报、漏报。
二、预算编制要求
(一)各部门要从学校长远规划和整体发展的角度出发,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工作,认真编报预算,合理安排资金,充分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凡预算表中涉及填报2016年实际学生人数和实际收入的内容,部门可暂不填写, 12月末补报。
(三)2017年各部门预算表已上传至财务处网站,请各部门在财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并及时填报。部门预算编制完成后,需经部门负责人及相关校领导签字,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交财务处。联系人:张 红,联系电话:0431-85379229。
财务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