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终财务决算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账要求
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23日。凡本年度取得的各项单据、发票应于本年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得跨年度报销。
二、欠款清理
请有欠款的单位及个人及时报账,做到当年账务当年结清。
三、数据统计
1.为保证账实相符,请设备处、图书馆、后勤保卫处等实物管理部门,及时对资产、材料进行清查、盘点,并将清查数据于12月23日前报财务处。
2.请教务处、中专处统计年末学生人数(校本级和全省),于12月23日前报财务处。
四、决算编报
2016年12月24日至2017年1月2日为我校年终财务决算阶段,期间将停止办理报销业务。
请各单位和个人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办理有关财务事宜。
财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