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8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
为科学、规范、全面地完成我校2018年预算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编制要切实做到全面真实,应收尽收;支出预算编制要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厉行节约”,不虚报、不漏报。
二、预算编制要求
(一)各部门要从学校长远规划和整体发展的角度出发,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工作,认真编报预算,合理安排资金,充分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二)凡预算表中涉及填报2017年实际学生人数和实际收入的内容,部门可暂不填写,于12月末补报。
(三)凡涉及2018年设备采购、零星维修、会议费、审计项目等支出项目需分别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安全处、党政办、纪检办公室等归口部门申报预算。凡未申报预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项目资金。
(四)2018部门预算编制表已上传财务处“下载专区”,各部门如有需要可自行下载。部门预算编制完成后,需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字,并于12月20日前提交财务处。联系人:张 红,联系电话:0431-85379230。
财务处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