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新会计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账要求
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凡本年度取得的各项单据、发票应于本年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得跨年度报销。
二、欠款清理
1.请有欠款的单位及个人及时办理报销、冲销事宜。
2.请涉及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的部门,符合退回条件的,及时办理退款手续。
三、数据统计
1.为保证账实相符,请国有资产管理处、数字图书馆、后勤安全处等实物管理部门,及时对资产、材料进行清查、盘点,并将清查数据于12月13日前报财务处。
2.请教务处、农业管理学院统计年末学生人数(校本级和全省),于12月20日前报财务处。
四、决算编报
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月3日为我校年终财务决算阶段,期间将停止办理报销业务。请各部门和个人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办理有关事宜。
财务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