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学校年度财务运行状况,做好2021年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账要求
报销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凡本年度取得的各项单据、发票应于本年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得跨年度报销。
二、借款清理
1.请有欠款的部门及个人及时办理报销、冲销事宜。
2.请涉及履约保证金、工程质保金的部门,符合退回条件的,及时办理退款手续。
三、专项执行
2021年年初财政专项经费,请相关部门于12月20日前完成项目结算。2019-2021年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掌握好执行进度,本年度涉及报销的,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结算。
温馨提示:2019年科研项目需明年执行完毕(考虑吉林省财政以前年度曾提前收回财政科研经费,建议2019年科研经费财政部分于明年6月前执行完毕)。
四、数据统计
1.为保证账实相符,请国有资产管理处、资源建设与管理中心(图书馆)、后勤安全处等实物管理部门,及时对资产、材料进行清查、盘点,并于12月21日前将数据上报财务。
2.请教务处、农业管理学院统计年末学生人数(校本级和全省),于12月21日前报财务处。
五、决算编报
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月5日为我校年终财务决算和财务软件升级阶段,期间将停止办理报销业务。请各部门和个人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办理有关事宜。
财务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