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学校年度财务运行状况,做好2023年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账要求
政府采购报销截止时间:12月15日
科研课题报销截止时间:12月15日
其他业务报销截止时间:12月20日
凡本年度取得的各项单据、发票应于本年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得跨年度报销。
二、借款清理
1.请有借款的部门及时办理报销、冲销事宜。
2.请涉及履约保证金、工程质保金的部门,符合退回条件的,及时办理退款手续。
三、资产对账
为保证账实相符,请国有资产管理处于12月21日前将资产数据上报财务。
四、决算编报
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5日为我校年终财务决算阶段,期间将停止办理报销业务。请各部门和个人提前做好准备,及时办理有关事宜。
财务处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