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层次、所属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金融学。专业层次:本科《专科起点)。所属学科门类:经济学科金融学类
二、入学要求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含专科) 以上学历者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思想,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人文素养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具有扎实的金融基础理论知识、较强的金融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重点面向各类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实践性专门人才。
四、培养规格
1.修业年限:修业年限2.5 年,学籍 8 年有效。
2.学习形式:开放教育。
3.总学时学分:1 296 学时,72 学分。
4.人才培养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1)知识要求
(1) 掌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
(2) 掌握经济学理论和金融学基本知识。
掌握中央银行的理论与实务。(3)
掌握现代货币金融理论、金融法规
(5) 掌握投资学、保险学等基础知识。
2)能力求
(1) 满足个人职业发展的终身学习能力。
(2) 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
(3) 具有信息的获取并且分析、判断、归纳和抉择的能力,能解决实际问题
(4) 具有处理各类金融业务和问题的能力。
3) 素质要求
(1) 具有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 严格遵守相关职位的行为准则、职业规范与职业道德。
(3) 具有良好的协作意识与团队精神。
(4)具有良好的金融风险防范、创新精神和安全意识。
(5) 具有科学的管理思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