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名称、层次、所属学科门类
专业名称:公共事业管理 (学校管理方向)
专业层次:本科(专科起点)。
所属学科:管理学科公共管理类。
二、入学要求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高等专科 (含专科) 以上学历者。
三、培养目标
培养能在教育行政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院校等从事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通过本专业学习,学习者能够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等专业基础知识: 具备开展教育管理相关工作的必备技能,具有教育管理领域问题意识,能有效地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常见问题:能够养成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培养规格
1. 修业年限:修业年限2.5 年,学籍 8 年有效。
2.学习形式:开放教育。
3.总学时学分:1 296 学时,72 学分。
4.人才培养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1) 能够系统掌握教育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熟悉公共事业管理的一般规律。
(2)熟悉我国教育管理的基本政策、法律、法规。
(3) 具有运用教育管理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教育管理实践中常见问题的能力。
(4) 具备从事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的教学、管理和咨询工作能力。
(5) 具备自主学习和开展教育管理相关问题的研究能力,包括应用信息技术学习和研究的能力。
(6) 具有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