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开放大学文件
吉开大校发[2023]126号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国家开放大学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办学单位: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3〕7号)文件精神,现对我省开展的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申请范围
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毕业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国家开放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国开教〔2016〕10号)的规定执行。现就申请条件中的部分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必修课平均成绩计算的范围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统设必修总部考试课程,不包括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课程。
(二)不同专业要求的语言考试有所区别,另外学生毕业后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取得的语言考试成绩也可用于申请学位。
1.非英语类(不含新疆试点方向)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合作高校相应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适用于对应专业);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2.新疆试点方向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时,必须通过以下考试:
(1)法学、小学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新疆试点方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三年);
(2)汉语言专业(新疆试点方向):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三年)。
3.英语、商务英语专业的学生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时,必须通过下列的一种外语考试:
(1)国家开放大学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2)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命题、国家开放大学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3)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及以上;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5)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笔试(不含口试)。
三、学士学位论文验收时间安排
1.2023年10月23日前,各办学单位提交电子版材料:
(1)《本科毕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1);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
(4)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见附件4,论文按照“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命名);
(5)《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5,评审表按照“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评审表)”命名);
(6)其他(有相关情况的填写附件6和附件7)。
2.2023年10月24日-10月26日,省校组织全省专业教学团队对申请学位的论文(设计)进行复审,如复审通过,指导教师按照复审意见指导学生修改论文。
3.2023年10月27日-10月29日,省校统一进行查重初检,学士学位论文查重采用“中国知网”论文查重检测系统,如30%<重复率<50%,可修改合格后三天内重新申报,如二次查重仍未达标,将顺延至下学期申请;如重复率≥ 50%,本学期将不再具有申报资格。
4.2023年10月30日,省校发布学士学位论文远程答辩学生名单。
5.2023年11月1日,省校进行学士学位论文远程答辩。答辩后三天内完成论文修改。
6.2023年11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邮寄到省校教学支持服务中心教学管理办公室,逾期将不再接收学位材料,顺延至下学期。需提交: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具体要求见注意事项);
(2)学士学位论文(附件4);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附件5);
(4)其他(有相关情况的需邮寄附件6和附件7)。
7.2023年11月8日-11月10日,省校将签字盖章的评审表扫描件、查重报告反馈给各办学单位。
8.2023年11月10日-11月13日,办学单位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教务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评审表(纸质版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及查重报告。因国开最终学位论文评审工作通过线上进行,土木工程等专业的学位论文如有设计图纸等附件,须通过“论文附件”栏提交电子版,否则按论文材料缺失处理,可能导致论文评审不通过。
四、注意事项
(一)特殊说明
学位论文纸质版、电子版不得保留“附件4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字样。
从“摘要”页开始编辑页码,摘要页用罗马数字(Ⅰ、Ⅱ)进行页码标注,正文部分页码采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连续标注。
(二)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
1.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1)照片要求:学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底1寸证件照,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不得过分修图或美颜。照片粘贴在表上,非电子版插入表中彩色打印;
(2)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个人申请”栏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名,不可空白、打印姓名或代签;
(3)“学习中心意见”栏须加盖相应公章,不得在“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栏、“学位评定委员会意见”栏填写任何内容或时间。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
(1)评审表封面、内页齐全,不可缺页;
(2)表格各栏内容填写完整,“学位论文简介”“论文指导过程”“答辩记录”等栏目不可空白;
(3)学生签名处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名,指导教师、答辩主持人签名处可亲笔签名或盖名章,不可空白、打印姓名或代签。亲笔签名要保证字迹工整清晰,不可潦草难辨;
(4)论文初评成绩、答辩成绩不可为空,且答辩成绩须为80分或良好以上;
(5)表中所填姓名与实际签名保持一致,如评审表封面指导教师姓名与“指导教师评语”栏中的签名一致、“答辩记录”栏中所填答辩主持人姓名与“答辩小组意见”栏处的签名一致。
3.学士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内容完整,包括封面、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声明、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各部分;
(2)论文封面上信息完整,指导教师姓名应与论文评审表中指导教师签名一致;
(3)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声明作者签名处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名,不可空白、打印姓名或代签;
(4)建议学位论文正文部分双面打印,封面、原创性及版权使用授权声明、目录、摘要单面打印。论文全部内容均单面打印亦可。
4.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如有工程图纸、程序代码等附件,须一并提交。
(三)电子版学位申请材料
教务系统内提交的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材料人数一致、学生信息一一对应。上传时注意核对学生信息,不可错传他人材料。
1.学位论文评审表(PDF扫描件)。
上传的电子版评审表应为所提交的纸质版评审表扫描件(PDF格式),内容完整,不可缺页,不可缺少公章和签名。
2.学位论文。
(1)上传的电子版论文应为形式、内容完整的终稿,无修订、批注痕迹,且与所提交的纸质版论文内容相同;
(2)按照“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_专业名称”格式命名论文文件,命名信息须准确无误,专业名称无需包含专业方向;
(3)对论文内容审核,把关论文质量,常见问题有:选题不当、正文字数不足、错别字较多、语句不通顺、格式不规范、创新性和应用性不够、内容结构不完整、逻辑混乱、材料不足或虚假、参考文献缺失或陈旧等。
3.论文查重报告。
(1)查重报告须为规定时间范围内(见本学期学位授予工作通知)使用总部分配的知网账号查重生成的“全文(标明引文)”报告单;
(2)查重报告所查论文应与上传至教务系统的论文版本相同;
(3)在教务系统中填写的查重率应与查重报告的“去除本人复制比”相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这四个专业设计类选题论文的查重率如超过30%,在系统中如实填写;
(4)如学生之前在知网上自行查重、论文被收录导致目前查重率较高的,可以自行在知网申请撤稿。
4.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如有工程图纸、程序代码等附件,须全部打包后在系统内“论文附件”处提交。
5.若学生的学位论文之前被退回,第二次申请学位时,需上传《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PDF扫描件)。
(1)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准确。学生签名处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名,指导教师、分部学位审核委员会主席签名处可亲笔签名或盖名章,不可空白、打印姓名或代签,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
(2)上传的电子版学位论文修改说明应为纸质版的扫描件(PDF格式)。
五、工作要求
(一)学位评定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审核学位时,同一学生的学位申请只能退回一次。学位申请被退回的学生必须在半年内再次提交申请,且符合毕业两年内申请学位的时间限制。毕业正值两年的学生,首次申请学位被退回的,可在半年内重新提交一次学位申请。学生重新提交学位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和《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附件6)。
(二)分部、学习中心要加强对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认真组织论文答辩,保证学位论文的内容质量、行文规范,以及论文评审表中各处签名的完整一致。论文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答辩小组成员参加本人指导学生的答辩。分部应根据《关于加强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国开学位函〔2021〕3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查重初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重初检导致查重初检结果与总部复检结果不一致的,以总部的查重复检结果为准。总部学位办公室负责将学位论文查重复检不合格学生的申请材料退回分部。
(三)学位论文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国开教〔2016〕11号)规定执行。现就学位论文写作、答辩等方面的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园艺专业的学位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参照学位论文要求、具备学术文体规范的调查报告可视为对应专业的学位论文。
2.英语专业的学位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商务英语专业以商务项目计划书作为学位论文,商务项目计划书(包括正文及六项过程性报告)字数要求不少于4000词(英文撰写),其中正文不少于2000词。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设计类选题论文的审查,以对设计成果(说明书、图纸、程序流程图、代码等)的审查为主,论文查重率作为参考,不作为硬性条件,但要加强对查重率超过30%的论文内容审查,杜绝抄袭。
4.学位论文答辩时,答辩小组人数要求为“3人及以上的单数”。
六、合作高校学士学位授予
(一)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和合作高校学士学位,也不能在申请过程中变更学位授予单位。超过八年学籍有效期的学生不能申请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
(二)目前,国家开放大学与合作高校合作专业的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1.会计学、市场营销专业:北京工商大学的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2024年1月及以前毕业的学生,2024年7月及以后毕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的学士学位。申请这两个专业合作学位的学生,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
2.工商管理专业:国家开放大学继续开展与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相关事宜按照原规定执行。
以上专业的学生通过国家开放大学非英语类专业学士学位英语考试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也可以申请相应合作高校的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相关合作高校的规定执行。申请合作高校学位的学生须认真阅读《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附件7)并签字确认。其他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
七、其他事宜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关系到本科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分部、学院应充分认识学位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加大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宣传、指导、支持服务力度,按规定将各项学位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保证学位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真实有效,同时要加强队伍建设,落实指导教师、答辩主持人任职资格及岗位职责。各分部、学院应及时将合作高校学位授予相关事宜告知学生,确保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八、联系方式
教学支持服务中心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穆井英
联系电话:0431-85357680
电子版收件邮箱:jiaoxueguanli@jlrtvu.cn
纸质版收件地址:
收件人:穆井英
联系电话:0431-85357680;17790058756
收件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6815号吉林开放大学教学支持服务中心教学管理办公室A1002室
附件: 1.本科毕业学生信息汇总表
2.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信息汇总表
3.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申请表
4.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排版装订样式
5.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评审表
6.国家开放大学学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7.合作高校学士学位申请注意事项
吉林开放大学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