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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开放大学附设中等专业学校教学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10-16    浏览次数:

第一章  

第一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规范中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办学特色的形成,推动中职教育改革与社会经济发展同频同向,根据教育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是学校办学管理的主体。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以德治校、以人为本、以质量管理为核心,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把握学生成长特点,强化教学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条 教学管理工作应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坚持德育为首,着力提升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为学生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的形成服务,为教师教学能力、专业能力和“双师型”素质的提升服务,为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服务。

第四条 教学管理工作应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充分发挥电大远程平台和系统发展优势,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

第二章  专业建设管理

第五条 专业设置应与人才需求、市场需要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要突出重点学科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兼具学校办学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

第六条 专业规则规定培养目标、人才规格、课程设置、实施要求和考核评价,是学校加强专业建设、课程安排和开展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各分校、教学点应根据专业规则上报本单位的实施性教学计划,批准实施后原则上不可修改。

第七条 教学大纲是规定开设学科的目标、任务、内容纲要和教学组织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各分校、教学点应在开课前按规定版式组织填写。任课教师应认真遵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开展教学工作。多名教师认教同一学科时,教学大纲由课程负责人制定,也可讨论后共同制定。

第八条 教材是系统表述课程教学内容的教学用书,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教材应与教学大纲配套。教材必须为正式出版物,原则上应是国家规划教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职教育系列、行业推荐教材也可选用。

第九条 教案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教案内容应充分体现教学大纲的相关要求。教师应在上课前两周分课时写好教案,持教案组织课堂教学。教案应保持结构严谨、内容丰富且环节完备,手写或电子形式均可。

第十条 校历和教学进度表。校历是学校安排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基本依据,教学单位可根据自身教学活动周数及具体起讫时间、法定节假与寒暑假日期、全校性主题活动日程等实际情况编制校历。教学进度表是各教学班教学活动的总体安排,教学单位须按照规定版式进行填报,一经填报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一条 课程表是学校每周教学工作的日程安排,教学单位编排课表时应遵循中职教育教学组织原则,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内容,按照课程认知规律和实习实训要求,科学规划、严格执行。课程表应在开课前15天报由学校审核,批准后可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其他教学材料。各教学单位须按要求、按版式填报下列材料:教师授课记录、学生考勤表、停串课情况说明、教师个人信息统计册、实训基地协议书、实训基地备案表、实践环节报表、教材订单等。上述材料均应留存备查。

第三章  教师教学组织

第十三条 教师应具有较高职业素养,穿着整洁、举止文明、精神饱满、情操高尚,要以良好的教纪、教风、教态、教法正向影响学生。

第十四条 教师应认真做好课前准备,熟悉教材教案,检查教学用具,严格遵守课堂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拖堂、旷课,不得中途离开教室或私自停串课,授课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或违规使用手机。

第十五条 教师有义务维持课堂教学秩序、确保课程教学质量,多形式、多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教学内容与社会主义方向、社会文明与伦理道德相一致,坚决杜绝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进课堂。

第十六条 教师应注重教学实际效果,主动开展课下辅导答疑,按要求完成作业评改、命题评卷及成绩统计等相关工作,积极探索考试制度改革,完成对学生成绩的综合评价。

第四章  实习实训管理

第十七条 实习实训是实现中职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需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

第十 实习实训工作应该按照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的内容进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的资格证书

第十 各分校、教学点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实训。有条件的分校、教学点可开展实训基地建设。

第二十条 学生实习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在第三年组织实施;学生实训按教学计划要求的学时数组织实施。支持鼓励各分校、教学点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二十一条 各分校、教学点应会同实习实训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并对实习实训过程进行监管。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前,各分校、教学点应同实习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章  教学行政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分校、教学点可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框架下,配套适宜本单位开展工作的教学管理办法。其内容可包括教学管理人员、教师、教辅人员岗位职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授课情况、师资设备等材料的制定及归档,教材管理、教师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考评等相关规定或办法。

第二十四条 各分校、教学点应配有专门教学负责人,负责与学校对接教学管理要求,负责统筹、监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文件上传下达,负责教学迎检评估。

第二十五条 各分校、教学点应按班级配有班主任,负责清查学生到课情况,填写学生考勤表和教师授课记录,管理学生日常学习生活。

第二十六条 各分校、教学点应加强校园网络建设,积极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和手段开展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充分运用新媒体大力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和教育教学信息。

第六章  教学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 考查考试。各分校、教学点应按实施性教学计划组织考查和考试。考查包括课堂提问、随堂测验、阶段性测试、作业评改、大作业等方式;考试可以采取开卷和闭卷两种形式。考查可由任课教师组织,考试由各分校、教学点统一组织。

第二十八条 教学检查。学校将以工作小组或者检查小组的方式各分校、教学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结束给出书面反馈或现场反馈,并跟踪整改情况。教学检查主要包括校舍师资设施情况、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任务完成情况。

第七章  德育、体育与就业、创业指导管理

第二十九条 德育教学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德育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和中职学生成长规律,确定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要注重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十条 各分校、教学点应设专人负责全校的体育工作,应有必备的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满足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的需要。应按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工作条件,努力提高学生体育锻炼达标率,增强学生体质。有条件的分校、教学点应组织学生做好“两操”,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和校内体育比赛。

第三十一条 各分校、教学点应将就业创业指导纳入工作计划,并安排在一定时间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指导内容可包括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专业人才需求状况、竞争状况,就业信息收集整理,就业应聘技巧,创业要求等。各分校、教学点应帮助同学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增强竞争意识,提高学生就业率。

第八章  

第三十 各分校、教学点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教学管理规定

第三十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开放大学

附设中等专业学校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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