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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开放大学附设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检查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03-16    浏览次数:

为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督促分校、教学点自觉执行教学常规要求,促进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由常务副校长、副校长、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中职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室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常务副校长领导下开展教学检查工作。教学检查后要对受检单位情况给出现场反馈或撰写检查报告,并注意跟踪后期整改情况。检查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孙

副组长:任慧超

组  员:张怀峰  陈长春 琳  

二、教学检查的组织和形式

1.组织

教学检查分为常规教学检查和专项教学检查,常规教学检查由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专项教学检查由教学管理办公室或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各分校、教学点也应健全相应的检查机制,积极主动地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

2.形式

(1)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2)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

(3)学校检查与分校、教学点自查相结合。

三、常规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开学前的检查

(1)教学环境。包括校址、教室、设施、宿舍、食堂等。

(2)教学材料。包括实施性教学计划、课程表、教材到位率等。

2.开学后的检查

(1)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情况。主要包括资格查验、人员核对、职责分工等。

(2)课堂教学组织情况。主要包括教学进度、教学大纲的执行、教案的设计、教学方法的使用、教材的使用、教学纪律以及教学态度等。

(3)学生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学生出勤情况、课堂听课效果、主题活动情况、学生信息反馈等。

(4)资助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学生问答、制度存放、领取手续等。

(5)材料归档情况。主要包括学校规定的16项档案材料。

四、专项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专项教学检查是针对某一教学主要环节(课程教学、作业试卷、实习实训等),以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某一专项工作的检查。

五、教学检查方法

1.场地查验。

2.课堂随检。

3.调查问卷。

4.访谈座谈。

5.档案查阅。

六、教学检查工作的管理

教学检查是一项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分校、教学点应予以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工作组对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给出现场反馈或撰写检查报告,并要求受检单位在限期内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分校、教学点,下年度适度缩减招生指标。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教学检查工作小组。

 

 

 

 

 

 

吉林开放大学

附设中等专业学校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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