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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15:53    浏览次数:

各分校、县站,校内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要求和国家开放大学统计工作安排,现将2019—2023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报内容

2019—2023年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教职工、校舍、资产等数据。

二、 填报方式

各教学点及校内相关部门(具体名单见附件1)通过国家开放大学信息统计平台

(网址:https://menhu.pt.ouchn.cn)完成报表填报。

三、报送时间

通过统计平台报送电子数据。

(1)2019—2022 年统计数据请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前上报。

(2)2023 年学历教育学生数据请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前上报,其它数据请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前上报。

四、工作人员要求

1.各教学点及校内相关部门明确指定 1 名统计工作人员,在国家开放大学信息统计平台注册登录后(已在国开学习网注册的用户可直接登录),进行信息填报。

2.统计工作人员需填写统计工作人员情况表,经单位/部门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后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于 5月31日下班前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并加入“吉林开放大学教育信息统计”微信群(入群后注明单位或部门名称和姓名)。统计工作相关事宜在微信群发布。

五、填报相关要求

1.教育统计是一项法定的工作。各教学点及校内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统计工作,依据《教育统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4号)及《吉林开放大学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吉开放校发[2021])21号),强化责任意识,分级负责,层层审核,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严格按照教育统计工作需要确定统计工作人员,合理安排工作,认真完成本年度统计调查工作。

3.严格按照原始台账填报统计数据,并保留原始台账,以备核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乔芳菲

联系电话:18943966555

邮    箱:18943966555@163.com

                             吉林开放大学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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