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目前,2021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经开始,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结题验收工作有关适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8、2019、2020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同意的2017年度的项目,相关项目已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了研究工作,且达到结题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科研处统筹领导,具体由省教育科技产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结题验收釆取相对集中召开现场答辩会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专家组审阅材料、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环节。
三、结题验收工作流程
1.请具备结题条件的课题负责人填写《2021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表》(附件2),于9月22日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与规划处364864059@qq.com邮箱。
2.省教育厅将根据学校申请情况,按地域、项目数量、学科门类相对集中划分区域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评审专家由省教育厅统一选派,学校组织项目负责人参加结题验收答辩会。
3.答辩结束后,省教育厅将按照专家评审结果,对验收通过的项目打印验收证书。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次的验收工作。
四、结题验收时间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纸质版结题验收材料份数、内容等要求及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赫
联系电话:85379263
2021年9月18日
附件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附件2:2021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