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
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校、工作站、校内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9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电大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国家级
1、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为:50万)
2、国家重点招标课题 (资助额度为:35万)
3、国家一般课题 (资助额度为:18万)
4、国家青年基金课题 (资助额度为:18万)
(二)教育部级
1、教育部重点课题 (资助额度为:3万)
2、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资助额度为:2万)
二、选题的总体要求
申报基础研究课题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申报应用研究课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
三、课题申请人的要求
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厅局级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四、申报组织工作的要求
各省属高等学校、各市(州)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直属单位要按“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落实,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今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施限额申报,各单位要着力把关提高课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五、申报材料的要求
1.报送的文本材料要求: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
2.报送的电子版材料要求:(1)每项课题《评审书》的电子稿,用“负责人姓名”命名。(2)单位或地区申报课题的汇总表的电子稿,其汇总表一律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设计的电子表格内容和顺序填写并按学科分类排列。单位上报材料用“单位(或地区)+2017全国课题申报”打包,统一发送至邮箱:jlsjkb@126.com。
六、申报事项。
校内报送时间:2017年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
2:
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
3:
2017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
4:
2017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
5:
2017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
6:
2017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
7:
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2017年1月6日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