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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一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04月19日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第十一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0年4月19日


各分校、工作站、省校各部门: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将于5月下旬开展第十一届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吉高学会【2010】4号文件《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一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主管领导、科研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按照文件精神,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符合要求的成果。
  评选范围、参评程序和要求、奖励类别和等级等参见转发的吉高学会【2010】4号文件《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一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希望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于5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省电大科研处,同时交纳评审费(论文类每项50元,著作类每项80元)。
  联 系 人:雷春媚
  联系电话:0431—85379263
  电子邮箱;lei-chunmei@163.com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处
2010年4月19日



关于开展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第十一届
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吉高学会[2010]4号


  为了调动全省广大高教工作者参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推广优秀高教科研成果,促进高教科研为高教改革与发展服务,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十一届高教科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评选范围
  凡省内高校(省高教学会团体会员单位)的教育工作者,自2007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高教研究论文和著作(不含教材和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都可以申报评选。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成果和非高教研究类成果不能参加本次评奖。
  2. 参评程序和要求
  申报成果应填写“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成果申报表”(申报表可自行复印,或到 www.jlgjxh.cn下载),并附上该项科研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及有关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主编或主笔、第一作者申报。各会员单位将成果筛选后于5月5日~15日统一报送吉林省高教学会秘书处,同时交纳评审费(论文类每项50元,著作类每项80元)。联系人:向欣、李洋。电话:0431-85383926  13134477614  13944944765。
  3. 奖励类别和等级
  本次评奖分设论文类和著作类,均设一、二、三等奖,所占比例分别为参评成果总数的10%、20%、40%~50%。
  吉林省高教学会将于5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评选,评选结果5月底公布。

  附件:吉林省高教学会第十一届优秀高教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吉林省高等教育学会
2010年4月15日

版权所有:吉林开放大学科研与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