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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0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5日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转发《关于申报2010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10年03月05日


各电大分校、工作站、省校各部门:
  为顺利完成2010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吉教科字【2010】1号文件《关于申报2010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主管领导、科研管理部门及有关人员按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课题参加申报。

  申报的各类项目一律填写项目申报书。理工科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每个项目需提交申报书一式八份(其中盲审部分一式七份),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盲审表》两表一式5份。使用A4纸左侧装订。 项目申请书到吉林省高校科研产业网(http://222.161.120.213:8080/kyms)下载。

  请各单位于3月22日前按规定将全部申报材料(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和每项150元评审费报送省电大科研处。  

  联 系人:雷春媚
  联系电话:0431—85379263
  电子邮箱;lei-chunmei@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2010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0年省教育厅“十一五”科研规划项目的通知
吉教科字【2010】1号

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编制工作,发挥我省高校科技和人才优势,更好地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吉林省高校“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吉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现将今年高校申报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今年高校申报的课题要继续紧紧围绕吉林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振兴老工业基地中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及特色产业重点项目的资助力度, 立项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适当加大重大和重点项目的资助力度。鼓励高校积极参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科技自主创新, 支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

  二、学校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对无学校匹配的项目和筹集经费困难的各类项目,原则上不能申报,申报书中要体现学校对所申报各类项目的匹配经费底数或其它经费来源金额。

  三、科技项目研究周期三年,一般科技研究项目(含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重点科技研究项目(含基地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重大科技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二至三年,一般社科研究项目(含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重点社科研究项目(含文科基地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重大社科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申请者要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并参考规定的资助额度合理预算申请资助经费。此外,对于已经或正在申报的国家和省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可同时向省教育厅申请给予重点支持。

  四、省教育厅的科研项目,在管理级别上要按省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未通过和尚未结题者,作为项目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不能申报2010年省教育厅项目。

  五、各单位申报的各类项目一律填写项目申报书。理工科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每个项目需提交申报书一式八份(其中盲审部分一式七份),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填写《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盲审表》两表一式5份。使用A4纸左侧装订。每所学校要交项目汇总表一份并用Excel制表报软盘。

  六、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将加大管理力度,加强验收预审与验收评奖工作, 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做好相关工作

  七、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3月15日—25日将材料收齐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到省高校科研与学位管理学会秘书处(长春大学主楼B座1111室),联系电话:85250404,联系人:王逸男、李阳。此文及附件可在吉林省高校科研产业网(http://222.161.120.213:8080/kyms)下载。

  附 件 1:2009年申报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 件 2: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 件 3: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 件 4: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社会科学研究盲审表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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