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吉电大校发〔2018〕85号
关于开展教学管理工作“评先进、促改革”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分校、县站,校内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教学管理工作“评先进、促改革表彰活动的通知》(国开教〔2018〕1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教学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省校决定开展教学管理工作集体和个人“评先进、促改革”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和名额
按照2016年秋-2018年秋季招生总人数分配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名额(详见附件1)。招生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单位,只推荐优秀个人;招生规模在50人以下的单位,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内容及范围
1.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各开放教育单位承担招生、教务、考试的职能部门。
2.教学管理工作优秀个人:各开放教育单位承担招生、教务、考试的专职管理人员。
三、奖项名称
1.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教务工作先进集体、示范性考点。
2.教学管理工作优秀个人:招生工作优秀个人、教务工作优秀个人、示范性考点优秀个人。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招生工作指导思想明确,能正确处理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关系,在办学组织体系战略转型过程中,积极采取措施,保证招生工作的有效衔接与平稳过渡。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所在分校或教学点近两年来未发生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行为,招生规模保持平稳或稳步有序增长;
2.教务工作先进集体:严格执行开放教育教学教务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度完善,教学教务管理工作按照规章制度规范运行,档案保存较好;及时妥善处理学生的选课、学籍、毕业、学位各个环节提出的合理要求,不推诿、不怠慢。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解决相关问题。
3. 示范性考点:考点设施条件良好,能够按照省校要求设置考试环境及试卷保密室;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良好;考试组织情况良好;无重大违纪、舞弊事件记录;无被举报记录;无网络监控到的违纪事件记录等。
4. 截至2018年8月31日,开展国家开放大学招生、教务、考试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
(二)优秀个人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敬业精神,热爱电大事业,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主动服务意识,能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努力维护电大的社会声誉。
2.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及一定的管理研究能力,近两年有相应工作的研究论文、相关课题研究成果或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
3.截止2018年8月31日,已连续从事开放教育招生、教务、考试相应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
四、评选方法
1.评优工作采取单位自荐和省校评审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开放教育单位于2018年10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报送省校教务处招生科,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稿发送到省校招生科邮箱。
推荐材料包括:《先进集体(示范性考点)推荐表》(附件2),《优秀个人推荐表》(附件3),对照“评选条件”和推荐表中“主要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如研究文章(或分析报告)。
3.省校将在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获奖名单中推荐6个先进集体及9名优秀个人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的评选。
4.联系方式
联系人: 柴晓丽
电话:(0431)85379276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招生科 邮编 130022
E-mail:47995265@qq.com
附件:
1.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先进集体(示范性考点)推荐表
3.优秀个人推荐表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