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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编制规范(试行)

发布日期:2013-07-22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编制规范(试行)

2013年07月22日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是我校根据中央电大专业培养方案,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需要制定的实施性教学文件。它是教学工作的总体规划,也是实施专业教学、规范专业教学管理、推进专业教学改革和落实专业培养目标的重要依据。

一、基本原则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坚持国家规定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总体培养规格要求和统一的质量标准。

2.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总目标及在职成人远程学习的特点,按照“优化知识结构、突出技能培养、加强综合素质、提高在岗能力”的原则,突出专业课程结构和内容体系的适应性。

3.丰富和细化专业培养目标,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人群提供灵活的课程选择与拓展空间。

4.充分利用已有课程及资源,增强课程及资源的使用效能。

5.充分考虑我省电大的系统运行特点和远程教学特点,注重整合电大系统的力量,突出实施性专业规则的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

二、基本内容

实施性专业规则编写内容包括:实施性专业规则说明、实施性专业规则表和专业教学实施细则。

三、工作流程

1.教务部门接收到中央电大指导性专业培养方案后,向教学部门下达编制实施性专业规则的编制要求,并提供编制实施性专业规则的相关材料。

①中央电大指导性专业培养方案(专业规则说明、专业规则表、专业教学实施细则);

②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编制任务表;

③吉林广播电视大学专业规则表电子模板。

2.实施性专业规则编制完成后,连同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编制任务表一起交回教务部门,教务部门组织召开实施性专业规则审定会,依据《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审定办法》对实施性专业规则进行审定,并填写《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审定意见书》对有问题有疑义的实施性专业规则需根据专家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后定稿发布。(电子稿和纸制稿教学部门统一收齐后交教务部门备案)

3.教务部门将实施性专业规则审定稿、实施性专业规则审定意见书及相关过程档案材料汇总整理后,报送主管校长审批。

4.当季新增设、调整的实施性专业规则教学部门需填报《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调整计划书》,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审定后由教务部门上报中央电大审核备案后发布实施。

5.教务部门按年度将实施性专业规则汇编印制成册于每学期学生开学前下发有关部门及各地市级电大分校(教学点)发布实施。

四、编制要求

1.实施性专业规则说明的编制

(1)编制实施性专业规则说明的依据是中央电大指导性专业规则说明。

(2)每个专业撰写一份专业规则说明,含有多个方向的专业编制—个整体专业规则说明。

(3)专业规则说明由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课程模块设置、课程设置、毕业规则四部分构成。

●培养规格规定了专业的层次、学制和类型;

●培养目标是学生经过专业培养,毕业时应能达到或具备的业务知识、基本能力和身心素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及要求;

●课程模块设置是专业规则的主体,课程模块必设模块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补修课、综合实践。模块中课程的基本信息包括: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课程类型、课程性质、考试单位、建议开设学期、课程状态等。

●毕业规则包括四部分要求:一是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二是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学生毕业每个模块均需要达到的学分要求;三是对职业资格证书、岗位培训证书及技能认证证书等非学历证书的毕业要求;四是学位规则,是学生获取学位所要达到的在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课程成绩、毕业设计(论文)、学位课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4)实施性专业规则说明与实施性专业规则表的内容要—致,按照课程模块,补充所有非统设课程的课程说明。

2.实施性专业规则表的编制

专业规则表规定了专业设置的课程模块、课程名称及属性、课程归属单位、课程建议开设学期等内容。专业规则表的课程模块名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

(1)编制实施性专业规则表的依据是中央电大指导性专业规则表。

(2)中央电大专业规则的课程模块设置以及摸块毕业最低学分、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摸块设置最低学分,在编制实施性专业规则中不得修改,模块学分合计可根据课程设置情况加以调整。

(3)编制实施性专业规则表不得调整课程所属模块。

(4)中央统设必修课程所有信息不得更改;中央统设选修课程可以根据我省招生的实际情况选择性开设,如果选择开设,可以设置课程性质为选修或省必修,考试单位可以设置为中央电大或省电大;非统设课程可以选择开设,课程性质可以设置为省必修或选修。

(5)对课程做的调整,必须在课程模块设课约束内,如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5学分,则调整以后的课程学分合计需大于等于15学分。

(6)每个专业方向编制一个专业规则表,调整专业规则表中任何一项内容,都要注意核对调整其他相关项目。

3.专业教学实施细则的编制

专业教学实施细则编制应根据中央电大专业教学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专业教学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专业师资,教学设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具体措施,入学教育安排,补修课程安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具体安排,教学支持服务的具体安排,教学检查与教学评价的安排等。

 

附件: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编制任务表.doc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调整计划书.doc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审定办法.doc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性专业规则审定意见书.doc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专业规则表电子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