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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3日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2015年度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吉教职成字〔2015〕2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各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有关本科高校、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吉发﹝2014)22号),引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改革创新,根据《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决定开展2015年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立项坚持“立足改革、突出重点、注重创新”的原则,着重解决教学改革实际问题,鼓励校企合作、中高职衔接、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教学信息化等方面的教研项目。教师主持项目所占比例不低于本校申报限额的70%。

  2、课题申报者根据《吉林省2015年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填写《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3、课题申报。有关本科院校、专科职业院校及省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等单位可直接报送;其他单位按隶属关系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评后统一报送。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为2015年7月13-17日,逾期不予受理。

  4、推荐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分配如下:长春市39项、吉林市27项、延边州17项、四平市16项、通化市14项、白城市14项、辽源市7项、松原市12项、白山市11项、长白山管委会3项、梅河口市4项、公主岭市5项,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各14项、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各12项、其他高职院校各10项,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各5项,长春数字化学习港10项,举办高职的本科院校或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项目的本科院校各6项,省直中职学校各3项。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和省成人教育协会等群众性学术团体可以择优推荐课题,具体推荐指标另行商定。

  5、2014年已在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今年不能申报,2015年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兼职教师申报的课题由其所在学校负责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由牵头单位负责上报。本科院校申报的课题范围应与职业与成人教育内容相关。

  6、请市州教育局和有关本科院校、专科高职院校等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初评,在市州级和院校的教改项目中择优推荐。对超限额指标申报的单位,将不予受理。

  7、课题申报表等可从吉林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cctve.com.cn)下载。《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5份,要求统一用A4纸左侧装订。每单位要交课题推荐汇总表一份,并用Excel制表报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同时报送吉林省职业教育研究中心(长春市凯旋路3050号,邮编130052)。

  联系电话:0431-86908094,联系人:张华

  电子信箱: 6908094@163.com。

  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朴永增 0431-82721637

  附件:

  1、2015年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

  2、2015年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3、2015年吉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

           吉林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5日

版权所有:吉林开放大学科研与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