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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开放教育2016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10    浏览次数: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吉电大校发〔2017〕9号


关于开展开放教育2016年度

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县站,校内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开放大学改革建设“十三五”规划》“面向社会发布年度质量报告”的要求,依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2016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通知》(国开评估〔2017〕1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根据电大办学组织体系“统筹管理,分级办学”的特点,各分校、县站质量建设与运行状况是我校质量保证的重要体现,也是我校质量报告的主体和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电大要高度重视年度质量报告工作,建立年度质量报告工作机制,确定年度质量报告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联系人,按时完成年度质量报告的撰写与报送等相关工作。

  2、各分校、县站,校内有关部门提交的2016年度质量报告,要客观、准确地反映2016年整体办学工作进展情况和教育教学质量状况,认真梳理办学特色、工作亮点,同时也全面查摆问题,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报告要突出重点,展示特色,通过数据、图片、表格等丰富报告呈现形式。如有体现办学质量的获奖情况,需提供文字说明及相关照片。

  二、时间安排

  1、各分校、县站于3月9日前填写《2016年度质量报告联系人表》(见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电子信箱,并加入吉林电大教学质量督导检查群。

  2、各分校、县站依据2016年度质量报告体例框架(见附件2)撰写质量报告,填报相关工作统计表(见附件3),组织填报《开放教育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表》(见附件4),学校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于3月15日前将质量报告、相关工作统计表及满意度调查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负责学校质量报告工作,于3月24日前向国家开放大学报送质量报告,于3月31日前向全省发布。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薇

  电话:0431——85379234

  电子信箱:377145450@qq.com

  QQ群:教学质量督导检查 298934519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6815号吉林广播电视大学教务处

  邮编:130022


附件:1、2016年度质量报告联系人表

   2、2016年度质量报告体例框架

   3、相关工作统计表

   4、开放教育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表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 

2017年3月9日